想当个“流浪地球”的探险家,养老保险带上了吗?
春节档的电影里
《流浪地球2》让保妹印象深刻
男性不满50周岁、女性不满40周岁的;
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;
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,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;
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,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,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,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,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。
01
未到退休年龄
如果还未到退休年龄,将继续在不同城市打拼,不必每次工作地变动都转移一次养老保险关系。
02
临近退休时
可在临近退休时,再把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,这样就可以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,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,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PS:参保职工如果是在重庆市内流动就业,则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,只需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参保,在新就业(居住)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即可。
线上办理
💻 方式一:
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(点击进入),在首页导航栏选择“养老保险”选项后,在下拉菜单中点击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申请”,进入专题页面,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即可提交申请。
📱 方式二:
参保人可下载“重庆人社”APP,完成注册登录后,点击首页“电子社保卡”图标完成申领。申领成功后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,点击“更多”—“社会保障”—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”,进入页面后点击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”,进入申请页面后,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及上传相关资料即可提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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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下办理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就业地(转入地)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,无需返回原参保地(转出地)办理转出手续,无需提供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。
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,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,然后按照“户籍地优先、从长、从后计算”的原则,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。了解详情可点击→转接社保关系前,怎样确定待遇领取地?